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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相關費用之報銷細節,茲說明如下:
一、撥款方式:可選擇「匯款入帳」或「開立支票」,選擇「匯款入帳」者,請於報銷時一併提供 貴公司之銀行帳號。
二、報銷期限:展後一個月內(自97年4月15日起至97年5月15日止)辦理, 逾期恕不受理。
三、資料寄送:相關單據掛號郵寄「11011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5號 2A10外貿協會展覽業務處展覽三組黃美菱小姐」收。
四、檢附資料:
(一)外貿協會網站回覆之電子郵件核准函(函上所列買主公司、姓名應與其他單據相符)。
(二)「2008年台北國際車用電子展」國外買主證影本(需與核准函所列姓名相同)。
(三)旅館住宿消費明細單影本(需與核准函所列姓名相同)。
(四)買主旅館住宿發票正本(需與核准函所列姓名相同),抬頭「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」,統一編號「03702716」。
歡迎廠商來電詢問,請洽外貿協會展覽業務處展三組:
黃美菱小姐(02)2725-5200轉2654分機
李志成先生(02)2725-5200轉2640分機
謹祝各位廠商
事業順利!鴻圖大展!
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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